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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古埃及(出版書)約8.1萬字TXT下載-無廣告下載-伊恩·肖/譯者:顏海英

時間:2026-03-15 09:33 /盜墓小說 / 編輯:寧卿
火爆新書《探秘古埃及(出版書)》是伊恩·肖/譯者:顏海英所編寫的現代陽光、淡定、史學研究風格的小說,本小說的主角江伊恩·肖/譯者:顏海英江憐夢,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最基本的歷史分期(即谦王朝時期、法老時期、托勒密時期和羅馬時期之間的區分)的重要

探秘古埃及(出版書)

小說時代: 現代

作品主角:古埃及荷魯斯皮特里克里奧里斯

小說頻道:男頻

《探秘古埃及(出版書)》線上閱讀

《探秘古埃及(出版書)》精彩章節

最基本的歷史分期(即王朝時期、法老時期、托勒密時期和羅馬時期之間的區分)的重要開始受到質疑。一方面,20世紀八九十年代在阿拜多斯的烏姆艾爾凱博墓群中的發掘結果顯示,在第1王朝之還有一個零王朝,其年代可追溯至公元4千紀的某段未知時期。這意味著,最晚在王朝時期的最一兩個世紀內,埃及在政治和社會的很多方面可能已處於“王朝”時期了。

相反,越來越多的學者們意識到,王朝晚期的陶器風格在早王朝時期仍被廣泛沿用,這表明王朝時期文化的某些方面一直延續到了法老時期。埃及史史中漫的“王朝”時期難免被理解為一種文化而非政治發展的結果。現在,有學者開始認為,研究王朝時期(以及托勒密時期和羅馬時期)不僅要研究國王及王族的延續,也要研究陶器的材質型別及許多其他手工藝品的風格和材質。

儘管法老時期和托勒密時期、托勒密時期和羅馬時期之間都有政治劇,但隨著兩個時期的考古資料的逐漸增加,開始出現了這樣一種情況,即文化革的過程似乎沒有純粹的政治文獻中記載的那麼突然。因此很顯然,托勒密時期的意識形和物質文化中的某些方面在政治劇中仍然保持不。與其說亞歷山大大帝及其將軍托勒密到達埃及是埃及歷史的分嶺,倒不如這樣認為:儘管公元1千紀中期到公元1千紀中期之間發生了許多重大政治革,但這些革是在相對緩和的社會和經濟轉過程中產生的。法老時期文明的重要元素可能相對完整地存在了幾千年,直到公元641年伊斯蘭時期開始,才經歷了文化和政治轉的全面結

面介紹了埃及年表構建的基本內容,但要了解它們如何運用於實踐中,我們需要舉一個適當的例子來分析。

蓋斯爾艾爾薩加神廟:測年的案例分析

法雍地區位於開羅西南方向50英里(75公里)處,在其東北角的沙漠峭旁有一個矮丘,其上有一個大型的石頭建築,它位於蓋斯爾艾爾薩加遺址地區,明顯是某種宗紀念物。然而,與其他倖存下來的宗建築不同,該建築尚未完成,上面沒有裝飾、沒有銘文。缺少銘文就意味著我們既不知誰是建造者,也不知它是為祭拜哪個神而建的。於是問題出現了:埃及學家如何確定這樣一個無名的大型石頭建築的年代?

圖10位於蓋斯爾艾爾薩加遺址的一座未完成的神廟

這座神廟是用暗棕碳酸鈣的沙岩建造的。有一種被稱為“光釋光”(OSL)的科學技術能夠測量從石塊最一次受陽光照至今的時間短,這種技術在理論上可以用於測定磚石結構的建築時間,但尚未有人在蓋斯爾艾爾薩加遺址嘗試過這種技術。另一種更為傳統的方法是確定建築風格的年代。這個建築物的總佔地面積是33×16平方英尺(10×5平方米),由7座神龕和一個條形的祭品屋組成。我們可以假設,如果這個神廟得以完成的話,它面應該會有一個院或柱廳(或二者皆有)。直到中王國時期,人們才開始用石頭重建原來用泥磚建造的地方神廟。有兩座第12王朝的神廟與蓋斯爾艾爾薩加的這座神廟非常相似,儘管它們曾在第18王朝和托勒密時期經歷過多次翻修。第一座神廟位於距底比斯北部5公里的米達姆德,它是一個三重結構的神廟,是第12王朝統治者塞諾斯瑞特三世修建的。它建在一個早期的泥磚復建築上,用來供奉當地的蒙圖神。第二座是用沙岩建造的瑞內努泰特(一個眼鏡蛇形象的豐收女神)神廟,位於法雍地區西南部的麥地那邁阿迪,這座神廟是在第12王朝末期的阿蒙涅姆赫特三世和四世(公元1844—1787)統治期間建造的,但是同米達姆德神廟一樣,它在希臘–羅馬時期也得到了擴建和翻修。神廟內部有一個紙草式柱構成的小柱廳,柱廳通往由三個禮拜堂組成的聖殿,每個禮拜堂中原本都立有神像。蓋斯爾艾爾薩加的神廟可能也是為了供奉一組當地的神祇,其神像可能就安放在那7座神龕中。這意味著神廟大約建造於第12王朝時期,至於巨蹄是由哪位國王建造的,20世紀70年代研究該神廟的迪特爾和多羅西婭·阿諾德認為,最有可能的建造者是塞諾斯瑞特二世,因為他留下了太多未完成的神廟(可能與他在位時間相對較短有關),雖然按照這一標準來衡量,阿蒙涅姆赫特四世也可能是建造者。

把建築風格作為定年標準相對不太可靠,所以謹慎的考古學家往往會透過其他方法來一步確認。以蓋斯爾艾爾薩加神廟為例,在神廟附近發現了可能的定年證據,即一個有條有理的矩形居住區,面積約374×260平方英尺(115×80平方米),挨著居住區的是一個墓地。主要居住區的東北方是一片稍大但缺乏規劃的泥磚區域。兩片區域都已被髮掘了一部分,據在其中發現的陶器可以將它們的年代定為第12王朝。與大致同時代的中王國時期的金字塔城卡洪一樣,矩形居住區中明顯曾住過一群特殊的第12王朝居民,他們受國家的直接控制。

關於蓋斯爾艾爾薩加神廟的定年問題還有更一步的轉折。透過一條古代鋪設的路,整個遺址看起來似乎與大約向北6英里(10公里)處的蓋特拉尼山的玄武岩採石場相連。人們自然會猜測定居點和神廟與採石場的開發有直接聯絡,但很多學者指出玄武岩主要用於古王國時期和期埃及,而少量的那些與採石場路相關的陶器也主要是古王國時期的。因此我們能夠斷定,這是第12王朝時期的一座神廟和兩個定居點,在這個時期,玄武岩開採呈現出衰落趨

蓋斯爾艾爾薩加遺址最初可能只是一個很小的採石工人定居點(儘管這個遺址中尚未發現任何古王國時期活的痕跡),到了中王國時期,它已發展成為一種不同的社群,其功能尚不清楚,可能與那座未完成的空神廟有關。這說明測定某個事物的年代與真正瞭解它之間相距甚遠。巴里·肯普提醒我們,在埃及學研究中不應過分關注年代的測定而忽視對現象的理解:

年表使我們能夠了解那些隨時間而化的模式,並繪製出那些朝我們這個現代社會發展的軌跡。但是,對“歷史”——年代和事件的時間順序——的過分關注將會阻礙我們瞭解過去真實的社會和文明:它們是解決個人和集的問題的方法,也可以為當今社會中的一些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歷史遷與物質文化

對蓋斯爾艾爾薩加定居點的定年過程表明,現代埃及學家使用的最有效的定年方法之一就是對陶器的樣式和材質的研究。過去20年裡,對古埃及陶器的研究有了巨大發展,用於分析的陶器片的數量(來自各種不同型別的遺址)增加了,現代技術的種類也更多了,這些技術用於從陶器中獲取更多的資訊。陶器是埃及物質文化中一個異常豐富的領域,我們對這方面認識的提高必然會對年代框架產生影響。20世紀80年代對孟菲斯城某地(考姆拉比阿遺址)的發掘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證明了在陶器研究中使用更先的方法有助於理解文化遷的整過程。

我們可以透過傳統技術來確定陶器的相對年代順序,這些技術包括確定墓葬品的排列順序、分析居住地或宗遺址中的大量層狀材料等。但是,我們可以透過傳統方法確定陶器的絕對年代,如將陶器與銘文或年代確定的影像(特別是陵墓裡的)聯絡起來,也可以透過熱釋光測年法等科學技術來確定。一些學者開始研究器皿和材質型別在不同時期的化。例如,烤麵包用的陶製模的樣式在古王國末期有顯著化,但並不清楚這種化是源於社會、經濟或技術因素,還是單純是“流”化的結果。這種分析表明,物質文化的革可能源於各種各樣的因素,只有一些因素與政治革有關,而傳統觀點認為政治相洞是影響埃及歷史的最主要因素。這並不是否認政治與文化革之間的諸多聯絡。例如,古王國時期的陶器往往是集中生產,這與政治上的統一有關,在第一中間期期間,隨著政治上的分裂,地方風格的陶器再度興起。隨,在較為統一的第12王朝,陶器的風格再度統一起來。

在研究埃及歷史的某些階段時,如法老時代初期統一國家的出現或是古王國的衰落與滅亡等時期,為了解釋突然發生的重大政治革,學者們有時會考查環境和文化因素。然而,這種對非政治歷史趨的有選擇的關注存在這樣一個問題:即使在古王國和中王國這樣繁榮穩定的時期,我們尚不瞭解埃及的環境和文化發生了何種化,要想解釋這些因素在政治危機時期的作用就更加困難了。有關陶器和其他普通的手工製品(以及環境因素,如氣候和農業)的研究越來越多,這就為更全面地看待埃及歷史奠定了基礎,據這種全面的埃及歷史觀,政治文獻要放在期的文化遷的背景中來行解讀。

透過用系列法來研究中王國時期的私人棺槨,我們得到了年代和歷史方面的有價值的資料。據梅斯和溫洛克對中王國棺槨的傳統分類法,只有兩種基本型別的棺槨:(1)北部風格(源自孟菲斯地區、貝尼哈桑、貝爾沙和梅爾);(2)南部風格(源自艾斯特、艾赫米姆、底比斯、戈伯和莫阿拉)。這兩種風格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在南部風格的棺槨上,絕大部分裝飾在外部,而北部風格的棺槨上則沒有人物形象。以門圖荷太普二世的王的石棺為例,它是在底比斯發現的,上面雕飾有理髮的場景,在戈伯和莫阿拉發現的石棺上也有類似的雕飾。一些“南部”風格棺槨的棺蓋內側飾有所謂的“星辰鍾”,還刻有成行的祈禱文,祈星宿諸神的保護,如努特、索普德特(即天狼星)、沙(即獵戶座)和大熊星座。

20世紀80年代,哈克·威廉斯徹底修正了這種傳統的分類法。他認為中王國時期的棺槨裝飾中有一些基本元素:眼睛、假門、平飾帶、供品語、禱文、石棺銘文、兩世書以及星辰鍾,這些都表明了梅斯和溫洛克的分類中存在很多缺陷。首先,南部和北部風格的區分沒有任何據,因為各個地區的風格本就是獨特的——艾斯特和貝爾沙的棺槨之間肯定有顯著區別。第二,隨著時間的推移,“赫拉克里奧波里斯”(他稱之為“標準的”)風格的裝飾發生了整型別上的轉,因此可以用來確定棺槨的年代,也可以用來確定其所屬陵墓的年代。

威廉斯的新分類法本並不重要,其重要在於:棺槨是很多埃及遺址中都能找到的常見文物型別,它們是一種極其豐富的資源,使年代學研究的潛在價值能夠得到正確的開發。威廉斯的棺槨“順序定年法”不僅可以更有效地確定棺槨本的年代,還意味著成組的棺槨可以用於確定不斷替的地方統治者與國王之間的關聯,因此得以將地方革和國家革聯絡起來。未來,構建埃及年表必須建立在這種研究的基礎上,因為王表和其他類似文獻只能為我們提供關於政治革(王朝和統治者的興衰)的有限資訊,但埃及境內各遺址中發現的物質文化的巨蹄要素可以作為年表的基礎,為我們提供古埃及社會史和經濟史方面的資訊。

埃及學家需要將他們自己從曼涅託式的宏大埃及歷史觀(這種觀點認為埃及歷史就是一份詳的王表)中解放出來,在關於第一中間期的一篇報告的序言中,德國埃及學家史蒂芬·塞德勒馬耶爾明確表述了這一觀點:

很多關於埃及歷史的著作都把關注點集中在王宮、國王和“宮廷文化”上,但在撰寫第一中間期的歷史時,有必要去關注地方城鎮和作為社會最基本元素的大眾。

這段話普遍適用於埃及歷史的撰寫。

第四章 文字:象形文字的起源與

古埃及的象形文字由表意符號(用來直接表示事物的符號,例如“天空”或“人”)和表示某個詞的全部或部分發音的表音符號組成,因此在法老時期的埃及,文字與藝術之間的聯絡比在許多其他文化中都更為密切。在用來裝飾建築物和雕像的象形文字中,書寫簡單的詞——如“鵝”或“頭”——在某種程度上既是一種藝術訓練也是文字流。第三類象形文字是“限定符號”,之所以稱之為“限定符號”是因為它“限定”了整個詞的意思。例如各種表示食物、飲品以及吃這一過程的詞,在最都有一個以手指的男子作為限定符號;而一些更抽象的詞,如“知”或“聽見”,在最都有一個紙草卷的限定符號,以示這些詞與思想和知識有關。

埃及神廟和陵墓的牆及屋有大量畫和浮雕作為裝飾,現存的很多古埃及銘文就是用來填補和裝飾這些畫和浮雕的。因此,古埃及文字藝術的外觀和功能都與宗信仰及墓葬習俗密相連,而且埃及人堅信這些文字與形象有真正的自然量。的確,在許多刻寫在墓室牆或墓葬器物上的文字中,古埃及人認為有必要去除象形文字的某一部分,比如類符號都被去掉了,目的是使那些可能傷害者的量失靈。這種認為文字和藝術形象有魔的認知也現在一種做“開”的葬儀中。埃及人相信,透過這種儀式,者的木乃伊和雕像就會被注入新的生命——在托勒密時期的神廟中,每天早晨似乎都會舉行類似的儀式,目的是讓神廟牆上的文字與形象復活。

納爾邁調板和古埃及文字的起源

與許多早期的人工製品一樣,有人把納爾邁調板上面的符號解釋為純粹的象形符號,即一連串互不相關的象形文字,或者是乎語法語序的句子。就目關於埃及文字起源與本質的討論來說,這些解釋能為我們提供什麼資訊呢?

調板上除了圖畫敘事之外,還有象形文字作補充,如在對敵人實施打擊的國王方的“鯰魚”和“鑿子”的符號。在法老時代,這兩個符號的讀音中分別有音值nar和mer,但我們還不確定nar和mer在這裡是表音還是表意。“nar-mer”這個符號重複出現在調板正反兩面的上方,被框在王名框中,王名框可能代表的是早期王宮正門,象徵著強大的王權。從王朝晚期開始,王名框就被用來框起國王的某個名字,它有象徵意義(例如王名框的部經常有鷹神荷魯斯,象徵著埃及學家所熟知的國王的“荷魯斯名字”)。然而,調板的這一面還有許多其他符號,多數埃及學家認為它們是早期的象形文字(見第一章中的描述)。至於調板這一面右上方的4個符號(鄰10個被斬首的屍的上方)是象形文字還是圖畫,仍然存在不同意見。

1961年,艾·加德納大膽地將這個調板描述為“一種觀眾可以將其譯成文字的復圖畫”。這句話似乎並不能按照字面意思來理解,它只是描述瞭解讀影像資料的過程。然而,1991年,一位美國的埃及學家小沃爾特·費爾瑟維斯發表了一篇文章,指出早先的埃及學家對於納爾邁調板的解讀都犯了“一個嚴重的方法論錯誤”,因為他們把調板上的大部分裝飾看作圖畫而非文字。費爾瑟維斯認為調板兩面所有的符號都應該被譯成乎語法的短語,它們是埃及象形文字的早期形式。換句話說,他認為應該把調板當作一個句來讀,而不是把它當成藝術和文字的組。他辨認出了62個推定的“象形文字”,並且分析了每個文字可能包義,然將它們整理成篇,在此基礎上他提出,調板“並非是關於上下埃及統一的記錄,而是表現了伊德福地區的統治者穿過尼羅河谷向南入努比亞所取得的勝利”。其他埃及學家不接受這一理論,但是該理論確實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王朝晚期和王朝早期的藝術在多大程度上包了完全成熟的文字系,而不是僅僅透過純藝術形象傳達資訊?

最近關於埃及文字起源的研究集中在以下幾個巨蹄問題上:象形文字系最早是在什麼時候開始使用的?什麼時候開始包了語音學和語法?它是收了另一種文化(最有可能的是近東地區的文化,那裡的文字出現在美索不達米亞,時間要略早一些),還是在埃及獨立出現的?如果是那樣,它是由某個人或某一小群創新者“創造”的嗎?還是經歷了幾代人或幾個世紀的緩慢演化?

另一個適用於所有早期文字系的問題就是,早期文字的出現是出於政府管理的實際需,還是由儀式和典禮等最初的需發展而來?最早的埃及象形文字是不是統治者和貴族集團用來維持他們權的宣傳工呢?由於我們對不同文化中文字的出現時間有不同看法,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被複雜化了,而且文字最初使用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作為書寫介質的材料(如泥板、骨頭標籤、紙草卷和石制文物),以及這些材料在世界不同地區環境下的儲存情況。由於早期美索不達米亞管理類文獻所使用的泥板在當地環境下很好地儲存了下來,很多學者就據此認為文字的出現是為政府管理來務的,而在中美洲、中國和埃及,最早的刻有文字的物品(如瑪雅的石碑和埃及的石制調板)似乎都是為儀式而務的,主要與貴族階層維護自己的權有關。據這種跨文化的文字觀,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出現文字的本原因與其他地區有鮮明的對比,這種跨文化的觀點忽略了一點,即在絕大部分早期社會中,政府管理檔案多寫在廉價且耐用差的材料上(如埃及的紙草,早在第一王朝時就在使用),這是由這些檔案的質決定的。因此,這些成本低廉的管理文獻並沒有很好地儲存下來,而最早的禮儀和“宣傳”文獻卻寫在特殊的耐久材料上(主要是石頭),較好地儲存了下來。當然,將管理文獻與禮儀/宣傳文獻一分為二的想法本也許就有缺陷,因為某些早期埃及的銘文(如在有大量墓葬品的王朝晚期/零王朝王陵中發現的骨頭、象牙製作的標籤)可以看作是相對單調的管理文獻的精緻而有貴族風格的版本。

我們能確定古埃及文字起源的時間嗎?

關於文字在世界不同地區出現的時間、它的形成和使用機制,近期有這樣一種假設,即蘇美爾人最古老的一些楔形文字比埃及象形文字出現得早。由於埃及最早的銘文似乎是在公元4千紀晚期突然出現的,因此有人一步推測,隨著埃及與近東的聯絡增多,埃及文字的出現可能是受到了楔形文字的啟發。但是,由於組成這兩種文字(蘇美爾人的楔形文字和埃及早期的象形文字)的符號差異很大,很少有學者相信埃及的文字系是直接從楔形文字發展而來的,一些埃及學家傾向於認為美索不達米亞傳遞的是圖畫文字的基本觀念。

圖11阿拜多斯U-j號墓出土的標籤,上面有早期象形文字,約公元3200年

在某種程度上,這些假設已經被90年代在阿拜多斯的德國考古學家的發現所擊破,這些發現表明,象形文字可能在王朝中期(也許是約公元3500年)就開始使用了,不僅如此,表音符號的使用可能也比人們原來認為的要早。在對U-j號墓行發掘時——這一大型陵墓的墓主是一個做“蠍子王”的國王(其年代顯然比在納爾邁調板附近發現的權標頭上的蠍子王更早)——發現了一個墓室,裡面有很多木製和骨制標籤,上面刻有清晰可辨的象形文字,其內容包括數字、物品名稱,也許還有地名或王室地產的名稱。這些象形文字標籤的重要在於,幾乎可以肯定,它們已經不僅僅是象形符號(“表意符號”)了,即文字發展史中非常初級的階段;相反,很多符號已經可以在語中表示讀音(“表音符號”)了,而以人們一直認為,直到第一王朝時期文字發展才入有表音符號的階段。研究這些標籤的德國語文學家能夠辨認出它們是表音符號,其原因就在於它們的拼法往往同來文獻中常提到的一些著名城鎮——如布托和布巴斯提斯——的名字一致。

因此,阿拜多斯最早的統治者所僱傭的官員——至少在早於第一王朝200多年時——已經開始使用兼表音和表意符號的成熟的埃及文字。這些文字似乎經常提到上埃及統治者墓中所用隨葬品是來自下埃及的某些地方,這有地證明了埃及南北兩部分在經濟上聯絡密,政治上可能也是如此。因此,早在埃及文化還處在傳統上所認為的“史時期”時,埃及就已備了這些與高度發達國家相關的因素,如文字、官僚制度、紀念建築、複雜的貿易和經濟管理系。

文獻在埃及學中的運用和濫用

1822年,商博良成功釋讀了埃及象形文字,使埃及學成為一門由文獻研究和考古研究組成的完整的歷史學科。在19世紀20年代晚期,世俗象形文字也得到了解讀(大部分由托馬斯·楊完成)。由於有了文字材料,短短10年間,埃及學彷彿從研究史史轉為了研究歷史。在19世紀60年代以,查爾斯·古德溫和弗朗索瓦·查瓦斯釋讀並翻譯了寫在紙草上的諸多僧侶象形文字,至此,4種字的古埃及銘文(聖書、僧侶、世俗、科普特語)都得到了解讀。

對這一系列文獻的翻譯——包括神和國王的名字、宗儀式和經濟文書的翻譯,使埃及學領域可以與古典文明研究並立。然而,商博良的發現還發了語言學家和發掘者在學術上的分立,即文獻研究和物質文化研究之間的分立,這種趨是不可逆轉的。

幾乎從翻譯聖書、僧侶和世俗文獻時起,埃及學就越來越多現出這一特點,即努確保以下兩方面的平衡:一是考古資料中包的各種一般的社會經濟方面的證據,二是古代文獻中的更巨蹄的歷史資訊。新發現的文獻能夠重現古埃及人的思想和情,但它也發了這樣一種思想的產生,即人們可以透過文字而不是考古學家的溝渠來揭開埃及文明的面紗。古埃及文化是以埋藏的牆垣、手工藝品和有機遺存的形式儲存下來的,因此我們往往必須以大量寫於石碑和紙草上的文獻為背景來看待埃及文明的純考古學觀點。沒有文字記載的史考古也許會困難重重,但這無疑也給了史歷史學家更大的自由,使他們能夠單純依靠現存的物質文化來建立新的理論和假設。與其他歷史學科一樣,在埃及考古學中,由於文字資料的主觀和說扶俐都很強,它們往往會模糊——有時甚至遮蔽——考古證據,呈現出一種矛盾。

如果我們認為文字和考古學是一分成二的,那麼拿埃及考古史和當代瑪雅研究行比較就會非常有趣。瑪雅學家的經歷似乎完全相反:在20世紀80年代瑪雅文字被解讀之,人類學和考古學一直在這門學科中佔主導地位,但瑪雅文字的解讀使得大量文獻突然湧現,極大地改了人們對瑪雅文化的理解。最初瑪雅考古學家對語文學家提供的歷史資訊表示懷疑。近年來,考古學家更多地從科學和人類學的角度對法老埃及行分析,許多傳統的以文獻研究為基礎的埃及學家產生了和瑪雅考古學家同樣的反應。瑪雅學家與埃及學家都開始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文字是社會的精英成員創造的,而大批的考古資料則來自那些目不識丁的平民大眾;只有將各類考古證據結起來,全面地看待整個社會,問題才能得到解決。

在法國考古理論學家讓–克洛德·加爾丹看來:

人們想當然地認為考古學可以不受限制地研究古代人的一切。然而,有些限制仍然是常見的,即使它們沒有那麼明顯。限制之一就是以下矛盾所導致的結果,即一方面是有文字的材料和古代文獻,由碑銘專家和歷史學家行研究,另一方面是考古學家和史歷史學家研究的物質物件。

過去,古代埃及的文獻資料和考古學資料常常被綜運用,但由於這兩類資料的數量都在不斷增,埃及學研究中的語言學和考古學逐漸分離開來,如加爾丹描述的那樣。在關於中王國時期努比亞的行政管理的研究中,巴里·肯普同時使用了文獻資料和考古資料,他的研究表明,文獻資料通常只能反映系統的片斷,而考古學卻能展示“廣闊的社會結構的廓”。另一方面,文獻資料往往能補充一些節,正是這些節促使抽象的社會經濟發展程轉為常規的歷史。在1974年,戴維·奧康納提出將埃及考古與文獻資料結起來使用這樣一種相對樂觀的看法,他認為:

這兩種資料本質上是互補的;考古資料包那些在文獻資料中只有模糊記載的內容,反之亦然。透過互相參考,對兩者的詮釋常常能得以糾正和擴充套件。

第五章 王權:模式化和“東方專制君主”

納爾邁調板的兩面都飾有類似於國王征戰的場景,但是最有影響的場景可能在調板背面,上面有高大的國王用權杖擊打外族人的情景。這種國王擊打敵人的場景是埃及藝術中最常見的畫面,它象徵著法老的權,透過徵游史俐,法老維持著宇宙的秩序。1899年,也就是發現納爾邁調板的第二年,弗雷德里克·格林在赫拉康波利斯的100號墓的牆上發現了王朝時期的類似打擊場景,100號墓的主人是公元3300年左右的一位當地官員,該墓是埃及現存的第一個有墓室畫的墓。大概一個世紀以,在20世紀90年代,阿拜多斯的U-239號墓(可以追溯到涅伽達一期文化的晚期,約公元3500年)中出土了一個陶器,陶器上有一個高大的人物正在擊打3個蹲在地上的俘虜,這一畫面的年代更早。幾千年來,法老打擊敵人的這一經典畫面一直佔據著重要地位,它出現在各種與宗和藝術相關的事物中,從護符、石碑到寺廟的塔門及外牆,晚至羅馬時期仍然能在這些事物中找到這一畫面。

圖12圖納艾爾格貝爾出土的彩釉杯,約公元925年,上面有國王擊打俘虜的幾幅畫面

圖13吉薩發現的國王哈夫拉的片巖雕像,第4王朝,約公元2500年

在埃及學研究中反覆出現的一個主題是埃及國王的本質,特別是他與世俗人和埃及眾神的關係。納爾邁調板上描繪了一隻神鷹在納爾邁面為他抓著外族俘虜的畫面,而確立了國王與鷹神荷魯斯之間的某種密切聯絡。該調板還描繪了徵中國王與神之間的互現了有關古埃及人王權觀念的象徵和隱喻的複雜。專制的法老的觀念透過種種渠——從《聖經》到雪萊的作品——入了現代人的意識,埃及學家還經常透過對埃及王權的討論來研究這類問題,如埃及政治制的,以及諸位法老作為真實的個人(而不是象徵的符號)有哪些特。在對那些殘破的紀念物和從法老統治時期留存至今的文獻行考證的同時,眾多儲存完好的木乃伊(其是新王國時期的木乃伊)使我們能夠直視法老們的面容,彷彿他們是和我們同時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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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古埃及(出版書)

探秘古埃及(出版書)

作者:伊恩·肖/譯者:顏海英
型別:盜墓小說
完結:
時間:2026-03-1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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